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新增三項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包括第四代行動通訊系統WiMAX(無線寬頻接取與應用)、無線用戶迴路與數位廣播。WiMAX使用費每年平均約1,400萬元,金額接近該執照的特許費,引發業者批評占成本過高,恐將影響營運。
NCC委員會上周通過WiMAX政策規劃,11月1日將續討論「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最重要的是WiMAX的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依規定業者除了繳每年特許費,還必須繳交頻率使用費。
NCC擬定WiMAX的方案,與現行第三代行動通訊(3G)的計算公式相同,即以每兆赫系統頻率使用費+每兆赫可服務的用戶數×行動台每台頻率使用費×指配頻寬×業務別調整係數,即為頻率使用費。NCC官員表示,根據頻率使用費計算標準,每家3G業者一年約需繳納1億元;WiMAX則採分區執照,每年北區約1,800萬元、中區約1,000萬元,以及南區約1,300萬元。
WiMAX有兩大技術標準:802.16d 與802.16e,802.16d是屬於固定式的WiMAX,目前已有商業用產品,802.16e是屬移動式WiMAX,傳輸速率達到30Mbps。政府的政策是希望業者切入802.16e,估計到2007年才會有WiMAX技術的802.16e晶片產品出爐,預定到2008年可以商業營運。
不過,業者指出,3G一年1億元的頻率使用費,比起一張80億到100多億元的3G執照特許費用,使用費占繳給政府的總金額比重有限。而WiMAX的特許費則是一年繳一次,再加上每年要繳的使用費平均1,400萬元,兩者費用差不多,幾乎是再繳一次特許費,凸顯使用費占上繳金額比重偏高,WiMAX業者共計繳費金額高達約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