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TV的重要特點,就是Google希望將網路的成功經驗擴展至家庭娛樂的最中心點,也就是電視。目前全球有40億以上的電視用戶,包含了10億網際網路使用者和20億行動電話用戶,也就是如此龐大的收視人口,讓Google亟欲把網路的力量延伸至電視的開放平台,並定位為「Where TV meets web, and web meets TV」,目標是希望改變電視的使用體驗。如果這一個策略奏效,其效應將會如同當年MOTO推出行動電話改變家用電話的使用習慣,並掀起了行動通訊產業的巨大漣漪一樣。
事實上,近年來電視業者已經開始注重串流網路電視業者的內容,讓觀眾可以透過Netflix這類網路租片服務的業者隨選隨看電視。也因此部分電視機種已經開始內建RJ-45或可擴充Wi-Fi無線網路的功能。然而Google TV的用意並非只是單純讓消費者透過電視上網而已,而是在上網的同時,消費者也能同時在電視看照片、播音樂、玩遊戲、線上購物。這些功能在現今各大廠所推出的網路電視上其實都已經具備。但Google的目的,其實是希望能利用電視網路應用搜尋來獲取關鍵字的廣告收益,尤其未來Android與Chrome OS兩大線上商店都可以在Google TV被廣泛應用下載,軟體業者與Google之間的拆帳收益也將會是獲利的一環。
Google TV是網路與電視整合的重要里程碑。早在五年前,數位家庭的觀念便已經被廠商所提出,不過由於硬體整合未臻完善,加上軟體條件的發展尚未成熟,此一理想始終未能普及。直到Google TV結合了網路與電視的構想問世,並獲Google的全力支持之後,數位家庭的理想才得以真正實現。
因此,Google TV的出現,是網路與電視整合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數位家庭的重要基石。由於Google TV是以Android系統為作業平台,其成功發展的可能性也大幅提升。Google TV可視為智慧化電視發展的開端,在成功將網路與電視加以整合之後,相關硬體商與軟體商可在現有的基礎上持續發展與擴張。
Google TV的發展,台灣廠商受惠者包括生產機上盒(STB)的正文、和碩;電視面板的友達、奇美;電源供應器的台達電、光寶;組裝廠鴻海、仁寶、緯創、瑞軒等;以及其他如鍵盤、網路IC等廠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