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合併委員會和美國司法部最終批准了谷歌(Google)以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Motorola Mobility)的收購案。但外界質疑是否有投機行為或遵守反托拉斯準則,但歐盟委員會已經表示,他們不覺得合併妨礙市場競爭,也不會大幅改變行動裝置的作業系統和專利戰略使用行為問題。歐盟指出,他們將嚴格審查谷歌如何使用摩托羅拉的專利,以確保他們是否遵守反托拉斯準則。
|
BigPic:500x400 |
美國司法部也如外界預期通過這項收購案。從谷歌官方部落格的聲明說:「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在審批過程中,我們更接近完成交易動作階段。我們現在只是在等待幾個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決定」。因為谷歌仍在等待來自中國,以色列和台灣方面的批准。這也將是Android軟硬件製造商的曙光,有利於Android發展與良性競爭、以及防止專利不當攻擊。
同時,美國司法部也准許蘋果(Apple)、微軟(Microsoft)和行動研究公司(RIM)購買加拿大北電網路公司(Nortel Networks)多項專利,另也同意蘋果收購網威(Novell)專利。
所有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需要一個作業系統。合併委員會的調查結果顯示Android有益推動Google其他服務的蔓延擴張。因此,谷歌核心業務模式,是以推動線上行動裝置服務和軟體盡可能廣泛的為大眾所接受與使用。收購案完成後,谷歌將可使用摩托羅拉17000項專利,委員會也將確保電信業者專利能公平授權。
所有的智慧手機及行動裝置還需要遵守一定的電信標準,如3G或4G/LTE通訊協定。因此合併委員會結論是,擬議中的交易不會顯著改變現有的市場形勢,也不會明顯妨礙市場公平競爭與產生壟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