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考量漁電共生會犧牲到養殖漁民作業權益,目前臺南七股臺61線以西並無新增太陽能板申請設置案件。漁業署表示,未來「漁電共生」仍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為主軸發展。
漁業署說明,為確保養殖事實,各地方政府已陸續至漁電共生案場進行查核,其中臺南市政府在2023年9-11月已進行查核其中11場為地面型大型案場(北門雲豹6場、七股志光5場);惟因該等案場均屬近期陸續完工,才開始進行養殖,需視養殖物種至少需要經過1-2年才能夠確認能夠穩定養殖。因此,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已組成技術輔導團隊,以及已提供漁電共生案場操作手冊,提供養殖戶相關技術輔導。
未來能源將朝向綠能發展,漁業署依循能源政策,以創造環境、養殖產業、綠電能源三贏,並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合作進行漁電共生案場查核工作,後續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依容許辦法及查核指引辦理漁電案場,落實養殖加以確保養殖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