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由南亞科技等科學園區外廠商所推動,修改現行「促建產業升級條例」,促使政府給予園區內外重要策略性產業同等租稅條件的提案,已由立法院委員連署完成並已付委;此案通過與否對於南亞科技與外商Infineon的合作,將有決定成敗的關鍵性影響。
現行促產條例中明定,科學園區內廠商可免關稅、營業稅,但園區外廠商卻無法獲得同等優惠,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九條之二」條例草案的立法目的,即是為弭平租稅差異,增加高科技廠商的投資意願;草案中訂定,園區外科學工業的公司,自國外輸入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料、物料,免徵進口稅及營業稅,亦訂出了五年內不得轉移使用權的期限,但移轉給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其他科學工業公司則不在此限。
此項立法草案的幕後推手南亞科技,目前正進行與歐洲第一大半導體製造廠英飛凌(Infineon)採共同開發新製程技術的合作案,已於五月初簽訂備忘錄,但卻傳出科學園區內外租稅條件不一致,可能影響雙方未來簽約,而有提案修法的急迫需要。
南亞科技計畫在科學園區外的林口華亞園區,投資兩千億興建兩座十二吋晶圓製造廠,由於無法享受園區廠商的租稅優惠,其中若以一千八百億元購置機器設備,進口關稅就約七十二億元,還需每年負擔約九億一千萬元的營業稅及滯押利息,以及每年三億元的原物料關稅負擔。
其他業者也反映,相同的半導體產業在園區內外有嚴重租稅差異,將影響廠商的國際競爭力,也會降低國外廠商來台投資的意願,政府必須儘速排除這些因租稅不公帶來的投資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