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紓解我國最後一哩(last mile)的困境,行政院提出「寬頻管道建置計畫」,也就是投入370億元,在全國建置6,000公里的第二共同管道寬頻網路環境,和中華電信相抗衡,以協助其它固網及二類電信業者,能獲得更公平的競爭機會。
此計畫由數位台灣計畫(M-Taiwan)與交通部電信總局共同提出,立意雖好,但仍遭業者及立院批評。業者認為重新建置新網路緩不濟急,太不實際;其次,花費鉅資興建第二通道,也容易形成資源重覆的浪費。因此建議政府理想的辦法是強制中華電信進行分割,並由政府買回「最後一哩」的主導權。
立院方面,據經濟日報引立委李永萍辦公室主任邱正生發言指出,行政院應採日本的作法,也就是由政府買回電信用戶迴路,並開放給一、二類電信業者,讓業者形成公平競爭;目前日本電信市場因有Yahoo! BB等業者加入良性競爭,讓NTT獨大的情況不再,使得服務品質或費率下降上都有所改善。邱正生指出,中華電信當初分割時,應只擁有服務部分,用戶迴路使用權則保留由政府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