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國內DRAM業者表示將共同簽署聯合聲明,向政府提出反韓國DRAM傾銷控訴的消息,財政部關政司表示,若國內DRAM業確實提出控告且經調查成立的話,我國可課徵「平衡稅」,而對個別業者廠商,我國則可課徵「反傾銷稅」。
據工商時報報導,針對國內南亞科、華邦、力晶和茂矽等等四家DRAM業者,日前決定聯合國內其他所有記憶體業者,共向控告南韓政府不當補助韓國DRAM廠,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希望政府跟隨歐美向韓國業者課徵懲罰性關稅的消息。財政部關政司表示,過去國內還沒有控告他國政府的案例,若DRAM業者真的投件控告,將創下紀錄。
而有關單位如果接獲控訴,處理的程序將是先做政府對政府間的諮商,再進行調查,待調查完成後,若發現外國政府卻有不當補貼業者,我國可以對該國的整個DRAM產業課徵「平衡稅」;接下來則是調查對方產品在該國國內售價和在我國的售價是否一樣,若在我國價格低於對方國內價格,我國則可課徵「反傾銷稅」。
該報導指出,我國課徵「反傾銷稅」的案例在過去幾年共有十一件發生。例如,86年的預力鋼線,曾對韓國廠商課以25%到42%,對印度廠課以6%到9.9%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