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蔡清彥24日表示,為因應電信、網路與數位內容匯流趨勢而籌備的「通訊傳播委員會」,預計最快明年底成立。
蔡清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表示,在規劃中此委員會將採合議制下設專任委員七名,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該委員會為獨立機關,行使職權必須嚴守客觀、中立及專業立場,七名專門委員應超出黨派外,獨立行使職權。委員任期為五年,並採交錯任期制。
委員會下設綜合規劃、營運管理、資源管理、技術、傳輸內容和法務等業務單位六處,同時在各地區設置地區監理單位,相關人員由交通部郵電司、電信總局和新聞局廣電處的現有員額,隨同業務移撥為原則,並以監理相關規費收入的5%到15%成立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以支應業務所需費用。
另外,因應通訊傳播監理業務的變動性需求,得聘用不具公務員任用資格的專業人員四十到六十人,使人員進用管道更為開放及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