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拒絕審理有關WheU公司使用U-Haul彈跳廣告視窗的侵權案件,這對許多網路廣告商來說是一項利多的好消息。
美國法官Gerald Bruce Lee於5日拒絕了U-Haul起訴,這項訴訟案件是因為U-Haul認為WhenU公司的彈跳廣告視窗技術是抄襲他們的想法,不過法官倒不這麼認為。
「這個廣告案件的訴訟並不成立,主要是因為沒有證據顯示WhenU抄襲了U-Haul的技術,或是侵害了U-Haul的版權,並且網路使用者有選擇廣告視窗彈跳的權利,WhenU公司並沒有逼迫任何人下載他們的廣告軟體。」法官說:「當使用者第一次進入彈跳廣告視窗的網頁後,他們可以選擇是否使用WhenU的廣告視窗,而不是一定需要使用那一家廠商的廣告視窗,他們也有權選擇U-Haul的廣告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