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解決數位產業匯流爭議,業界期望政府成立單一機關管轄電信、廣電業務的呼聲已久,在此期待下,由政務委員蔡清彥、葉俊榮擔任共同召集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籌設專則工作小組,將於26日召開首次會議。
蔡清彥指出,NCC將採合議制,委員人數5~9人,所為決策不受行政院監督,目前規劃於電信法、廣電法之下,新增NCC組織條例、或設立通訊傳播基本法,以賦予NCC法源,相關法案將於下會期,送達立法院審議。
蔡清彥表示,NCC未來可望統籌處理現行電信、資訊,及傳播相關主管機關之業務,包括交通部電信總局之電信業務、網際網路之資訊業務,及新聞局廣電處之傳播業務,將主宰無線頻譜資源分配、執照發放、監理業務等,但不包括政策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