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日前針對英飛凌(Infineon)所提假處分聲請作出裁定,在一月十日茂德股東臨時會中,被解任的二位代表英飛凌的董事與監察人,根據法院裁定結果,將立即恢復職務,而英飛凌也正式去函茂德,宣佈立即終止與茂德間的技術授權協議。但針對此一結果,茂德表示新竹地院假處分僅針對茂德股東會解任英飛凌一董一監情事,在法院判決前,容許代表英飛凌的董監暫時行使職權,並未提及技術授權部份。
英飛凌日前宣佈,新竹地方法院已裁定核准英飛凌假處分聲請。根據裁定結果,在一月十日茂德股東臨時會中被違法解任的二位英飛凌職員,包括獲選任董事的英飛凌營運副總裁Michael Buckermann,以及獲選任為監察人的英飛凌台灣分公司財務經理石曙菁,將立即恢復職務。英飛凌同時也宣佈,因為茂矽持續不斷違反合資協議及茂德違反技術授權協議,加上茂矽控制茂德董事會,基於上述種種因素,英飛凌宣佈終止與茂德之技術授權協議,昨日也正式去函茂德終止技轉合約。
對於英飛凌動作,茂德發言人林育中昨日表示,法院昨日發布的假處分與茂德的技術授權完全無關,茂德的生產與銷售完全合法。 林育中表示,英飛凌昨日向媒體聲稱「取得新竹地院假處分裁定及終止技術授權契約」,與新竹裁定內容不符,新竹地院假處分僅針對茂德股東會解任英飛凌一董一監情事,在法院判決前,容許代表英飛凌的董監暫時行使職權,就技術授權部份隻字未提。
根據法院裁示內容,僅就英飛凌先前遭解任之董監事各一名,要求茂德暫時容忍該二人暫行董監職權,並非合法恢復董監事資格。法院並認英飛凌聲請舉證待補強,已要求英飛凌提供七千萬元擔保金。林育中表示,英飛凌於新聞稿中宣稱終止技術授權契約並立即生效,完全是片面之辭,這項技術授權合約要求茂德應將授權產品百分之九十銷售予茂矽或英飛凌兩者之一,另百分之十由茂德全權決定銷售對象,所以茂德目前生產銷售完全合法,且技術授權契約內容無片面終止之約定,英飛凌片面終止顯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