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媒體報導,由於台積電一廠將除役晶圓設備全數售予亞太科技,該公司又將設備轉售大陸中緯積體電路公司,因而引起於輿論對我國半導體技術可能外流的疑慮,經濟部國貿局已經做出了澄清,表示其中並沒有任何違法問題。
國貿局表示,台積電轉售與亞太科技的設備中,有兩台設備雖屬戰略性高科技管制貨品,但仍在申請相關核准文件而尚未輸出,其他非戰略性高科技管制的設備,則是在今年四月「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管制出口措施」公告前輸出,沒有申請輸出許可證的問題,因此並未違法。
台積電一廠設備為6吋晶圓設備,製程水準為0.8微米,在一廠除役後,由於台積電與經濟部訂定的「房屋及設備租賃契約」,及與工研院訂定的「土地及公共設施使用借貸契約」都在約滿後未續約,台積電為處理自有的閒置設備,將一廠自有設備全數出售給亞太科技。
國貿局表示,兩岸間投資及貿易事務均屬經濟部主管業務,日前媒體報導所稱「陸委會正匯集各方意見,以判斷台積電是否違法」的陳述顯然有誤,因此特別為此一事件做出相關的說明與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