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軟在9日才遞交出和解契約書,但公平交議會對於該公司所提的和解內容極為不滿,已在12日發函要求台灣微軟在2003年1月6日前提出補件。公平會表示,微軟提出的和解條件顯然避重就輕,未針對公平會所調查的不當訂價,與濫用市場獨佔地位項目,提出明確解決方案,很明顯的不具誠意。
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夫表示,微軟可能是想採取討價還價策略,不過公平會並沒有太多耐心;1月6日將是微軟的最後機會,倘若1月6日補提的內容仍無法使公平會滿意,行政和解只有走上失敗一途,公平會將會重新展開調查。
據了解,微軟所提內容包含了小幅降價與改善搭售,不過由於公平會認為微軟的不當售價策略才是令人詬病之處,單純的降價行動最終還是無法符合大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