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總局草擬的3G執照開放政策,在電信總局簡仁德局長與交通部葉菊蘭部長密切討論下,於3月下旬呈到交通部。而在交通部開會決定之後,目前已決定向行政院建議釋出5張執照,不過競標底價金額方面還未定案。
一般預料政府從3G執照上收取到的競標金應在500億到700億元之間,不過業者指出,一次收取的競標金額,與15年逐年收取的執照特許費與頻率使用費相比,兩者的金額總數相差不多。
電信總局先前的建議案,是得標金額只包含頻率使用費,但不包括執照特許費。但呈到交通部之後,目前規劃的方向是競標金只包含特許費,而頻率使用費仍須每年收取。
政府官員表示,就算3G業者不用收取特許費,但為了維護租稅公平,未來計劃對得標的既有2G業者調高特許費,可以隨3G發展的情況,來調整業者的特許費,不僅可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也能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