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總局有意將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 (VPN)納入特殊第二類規範,許可費將改以1%年營業額,與目前只需年繳6,000元,成本大幅提高,第二類電信業者瑪凱電信、台華國際電訊網路等群起抗議。
電信總局認為,劃分第一類與第二類業者,可以防止第一類業者交叉補貼影響,推出低於成本的服務,影響第二類電信業者的生存權。 電信總局表示,主要是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將在7月開放國際語音轉售服務 (ISR)業務,第二類電信業者將可爭食固網業者最大的肥肉--國際電話市場。
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主要是提供跨國企業各地分公司間內部的數據與語音服務,並非是針對一般消費大眾的國際語音服務,由於技術上難以區分網路傳送的是數據或語音,因此,電信總局在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中,乾脆將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劃規為特殊第二類電信。
業者表示,二類業者通常是電信市場的創新領導者,電總提高第二類收費又沒有相對提高平等接續、網路互連等權利,等於是打壓第二類電信業者。特殊第二類電信管理的出現,原定目標是要將有意推出國際語音服務的業者納入管理,與固網業者擔負一樣的義務,也就是分攤語音普及服務基金,但是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是營業範圍,並不一定是語音服務,這樣規範有待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