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與美國官方現在正對全世界第一個為網路犯罪(Cybercrime)而訂的國際性條約做最後草案的協商;事實上,這個針對網路犯罪的提案處於草案的階段已有三年之久,其主要是要求各國通過一個相同的法規,而這個法規可以防止駭客涉入的機制,以及要求各各國給予其執法人員權力,以處理電腦及網路資料的搜尋與截取。
此草案要求簽署國能通過對抗非法接取電腦、截取電腦資料,以及干擾電腦系統的法令。本草案也會禁止隨意侵入各種商業上的電腦裝置,並且要求通過與電腦有關之詐欺或偽造,以及兒童色情的法律。
對於網路犯罪不能只被視為是各國國家內部問題的看法,大部份的人都抱持贊成的態度,但個人隱私的倡導者、資訊安全的專家,以及一些其他看法的人,對於此議會所採取的方式感到憂心。位於倫敦的Privacy International公司,其代理董事Gus Hosein則表示,他最擔心的是,當在整合這些網路犯罪的法律使其具有一致性時,那些限制執法單位權力的法令會佔優勢。Hosein舉例說,Britain's 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這個法案給予執法人員權力去查詣電子資料的接取,但他質疑,對於英國法律調查的英國嫌犯,當此人在英國以外的地方時,英國官方是否可以使用此條約來獲得這個嫌犯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