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線應用即將風行之時,還有種種的資訊家電都要陸續上場,有關電磁干擾與相容性的問題也就更形重要,嚴重一點還可能危及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因此經濟部將自7月1日起,繼前年1月1日的47項家電用品納入電磁相容(EMC)之後,又要把有關的家用電器產品約130項都納入EMC的保護清單中,且未經檢驗合格者,將不得進口或出廠銷售。
納入實施的家電產品計有音響、錄放音機、擴大機、電磁爐、電子計算機、電扇、電熱式烘碗機、電烤箱、電烘烤爐、烤麵包機、電熱夾式烤盤、電動榨汁機、電壼、開飲機、電熱水瓶、電咖啡壼、電捕蚊燈、電暖器、排油煙機、電鍋、涼風扇、電動削鉛筆機、電鬍刀、洗衣機、磨咖啡豆機、烘手機、吸塵器、乾衣機、電熱水器、乾髮器、電梳、電熨斗、電動蒸氣熨斗、微波爐、電爐、電灶、電動擦鞋機、洗碗碟機、錄影帶迴帶機等130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