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NET网站报导,提供信息科技(IT)和电子商务法律咨询服务的Out-law.com网站针对三千多位软件设计师进行在线民调,结果发现,近70%的受访者都拥有个人的程序代码收藏库,随身带到服务的每一家公司使用,雇主却不知情。
为Out-law.com提供咨询服务的Masons法律事务所IT专业律师Susan McKiernan指出,这项调查报告显示,重用和「借用」现成程序代码已成为一种普遍被接受的风气,而问题的症结在于抄袭的程序代码是否很「重要」(substantial),断定软件程序重要的部分为何亦是问题的重点。McKiernan解释说,依照法院的判例,「重要」的定义不是根据所抄袭程序代码占总体的百分比而定。而是当初设计和编码时所需的技巧和人力。
这项调查也显示,软件开发人员并不知道,软件就算不是一模一样,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几乎9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不会直接拷贝现成的程序代码,而是会用别的方式复制出某软件的功能。
McKiernan表示:尽管只是参考原创程序代码和程序,软件开发人员也可能被判定为拷袭到重要部分。不仅如此,软件公司也面临官司威胁,因为软件开发人员经常换工作,可能把属于前任雇主、客户或别处的智能财产带到新雇主处使用。因特网增加了这样的风险,因为世界各地的软件唾手可得,能透过网络论坛和布告栏分享程序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