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国务院为保护本土IC产业,并降低当地业者对进口IC的依赖程度,特于2000年颁布18号文件,其中包括对进口IC产品特别征收的17%附加税与对当地IC的退税政策;然其他国家的IC业者对大陆该政策却讨伐声浪不断,美国业者甚至准备向WTO控诉该文件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现象。
据大陆国务院18号文件「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及后来增订条例,2010年前IC产品拟按17%的税率征收附加税,但大陆国产之IC产品实际税赋比例若超过6%,可获得退税做为厂商研发、扩产之用。此外设厂大陆之企业若以指定制程技术或材料生产IC产品,可再获减税、免税等优惠。
但据华尔街日报报导,日前一个由32名律师组成的团体已针对大陆该政策,去函美国贸易代表处(US Trade Representative),指控大陆当局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定相牴触。据WTO要求,会员国必须对国产、进口产品课以同等税率,但大陆国务院18号文件对于IC产品课税的相关规定,显然有差别待遇。该团体律师表示,大陆的附加税政策将相对使IC产品售价缩减1~10%,加上IC产品价格竞争本相当激烈,业者利润可能因此大受影响。
稍早半导体产业协会(SIA)表示,大陆半导体产业扶植政策不仅违反WTO规定,亦对进口IC产品存有偏见;另世界半导体协会(WSC)亦呼吁大陆当局,应对国产、进口的IC产品同等实施附加税与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