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作成二审判决(案号:I-15 U 31/14),认定台湾LED制造商亿光电子及其德国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合称「亿光」)之六件白光LED产品侵害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日亚」)之YAG专利(欧洲专利第EP 0 936 682号,德国对应号为DE 697 02 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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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于2013年9月认定上开亿光LED产品均侵害日亚之专利权。亿光遂提起上诉,现已遭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全部驳回。 |
日亚先前在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起诉控告亿光之白光LED产品侵害其专利权(案号:4a O 56/12),所涉产品型号为:SL-PAR38/B/P17/30/E30 /ND、67-21/QK2C-B56702C4CB2/2T、67-21/QK2C-B45562C4CB2/2T、45-21/LK2C-B56702C4CB2/2T、45-21/QK2C-B45562C4CB2/2T、SMD Low Power LED 61-238 /LK2C-B56706F4GB2/ET。该地方法院于2013年9月3日判决支持日亚之主张,认定上开亿光LED产品均侵害日亚之专利权。亿光遂提起上诉,现已遭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全部驳回。
有关日亚于二审诉讼过程中追加主张之两件侵权产品(型号:67-21S/KK2C-H5050M41N42936Z6/2T及334-15/T2C2-1TVB),上诉法院以追加时点过晚故不予受理,并未就该等产品是否侵权进行审酌。
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不允许亿光再行上诉,然亿光仍保有向联邦最高法院请求准许上诉之选项。
日亚于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控告LCD电视制造商及LED照明设备经销商专利侵权
日亚于2016年12月27日在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四件专利侵权诉讼,分别控告下列被告:
(1)美国LCD电视经销商TTE Technology, Inc.及其母公司TCL Multimedi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其为中国LCD电视制造商;
(2)美国LCD电视制造商VIZIO, Inc.;
(3)美国LED照明及其他产品零售商Lowe’s Home Center LLC(下称「Lowe’s」),及其关系企业L G Sourcing, Inc.,其为美国经销商;
(4)美国LED照明设备制造商与经销商Feit Electric Company, Inc.。日亚于该等诉讼中主张上述被告侵害其美国专利第9,490,411号,并声请法院核发禁制令,禁止被告贩售及经销侵权产品,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日亚不遗余力地寻求保护其专利以及其他智慧财产权,并在适当且必要时,于任何国家对侵权者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