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消息指出,两位美国民主党议员于16日提出一项法案,这项法案将可能使开放硬盘供他人下载歌曲的网络用户面临牢狱之灾。
密执安州议员科尼尔斯(John Conyers)和加州议员伯曼(Howard Berman)所提出的这项法案,可说是迄今打击在线歌曲下载最强硬的措施,未来针对下载有版权档案的网络用户将更容易提出刑法诉讼。法案中提及的档案包括音乐、电影,而其主要下载方式则是透过“点对点”(peer-to-peer)的网络传输。
这项法案的执行前提是以某个有版权的作品在一计算机网络上被下载至少10次以上,总体零售价值达2,500美元为判断基准。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超越轻罪范畴,而达到重罪的程度,最高可判入狱五年。该法案也将禁止盗版电影的行为,例如在电影院内以摄录像机拍下电影内容这种最常见的做法。
据科尼尔斯的助理表示,该法案已赢得民主党议员的支持,但共和党议员则尚未背书。支持者希望在听证会中讨论这项法案,并在隔周与德州共和党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提出的法案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