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on Industries控告Nortel Network、JDS Uniphase以及其它电信设备与零组件制造商,声称他们侵犯了Litton Industries一项装置之专利权,而此项装置的出现宣布了光纤通讯之商业时代的来临。
史丹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和Litton Systems向洛杉矶美国地方法院提出告诉,宣称这15家被告厂商使用及销售内嵌一个纤维放大器(Fiber Amplifier)设计的产品,而此做法侵犯了专利权。根据这份诉讼表示,这个放大器是由史丹福大学的两位研究员所发明的,而此产品的专利权只有授与Litton Industries。
纤维放大器将每几十公里就需要的效率低且花费高之再生器(Regenerator)数量减少,这使得光学通讯于1990年代在商业上成为事实。这些纤维放大器在纤维网路中利用雷射来加强时强时弱的光线,售价为4万美元,在数据机电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被控告的15家厂商包括Nortel、JDS Uniphase、Alcatel SA、Alcatel USA、Corning、Pirelli、Lucent Technologies、Tyco International、Tyco International(US)、Tyco Submarine Systems、TyCom、TyCom Networks(US)、Scientific-Atlanta、 Ciena及SDL.等15家公司,而没有一家司愿意对此控诉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