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飞利浦与台湾光盘片厂商的CD-R盘片专利授权争议,正式宣告协商破裂。中环、达信、铼德与精碟等台湾四大盘片厂商决定采取行动,以对付飞利浦不合理的权利金收取费用。四厂商透过台湾信息储存技术协会对外发表声明,决采法律行动,要求飞利浦退还不合理收取之权利金,并赔偿台湾厂商因不当许可协议所受到之金钱损失。
台湾所生产制造的CD-R及DVD-R盘片占全球八成产量,却因技术专利多为飞利浦所把持,因此每年付出巨额权利金给与飞利浦,在盘片产业进入微利时代后,台湾厂商也苦不堪言。
2006年初,飞利浦宣布新授权模式,把CD-R权利金由原先每片0.045美元调降为0.025美元,表面上调降了44%,但飞利浦收取权利金仍占出厂价的25%,业者的利润都被权利金抽走。
台湾盘片厂虽曾透过台湾信息储存技术协会(TISA)公开发表反对声明,要求飞利浦调降权利金,无奈最后还是必须跟飞利浦签署新的许可协议。台湾厂商不耐这种不平等条约,决定透过TISA发表声明,宣布已委托律师,研究对飞利浦提出法律行动,要求该公司退还自厂商收取的不合理权利金,并赔偿台湾厂商因不当许可协议所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