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凌科技有限公司与茂德科技达成协议关,授权给茂德的英飞凌DRAM技术授。对于2000年所签订S17至S12的合约协议,现经修改,仍然有效。
根据合约,茂德可持续使用英飞凌授权的技术生产及经销产品,并以其发展自有的制程与产品。对于使用英飞凌技术的授权,茂德将在2006年4月30日前分四期付予英飞凌1亿5千6百万元美金,其中包括之前英飞凌向茂德购买DRAM产品应支付的3千6百万元美金将一并冲销。
双方之前对于合约授权所产生的不合已达成共识。所有由双方提出的声明,包括诉讼、仲裁或其他的控诉,都将撤销。英飞凌将于2004年12月31日前认列相关的合约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