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告,技术服务业者(含IC设计、信息软件业)的应课税所得至多可享有75%的免税额度;经济部并同时取消上述业者必须添购全新机器设备才能免税的限制,改为研发费用超过1,500万元,作为免税的标准。
财政部29日公告,技术服务业者即日起回归为设计产业,取消该产业原本适用制造业免税公式的规定,放宽委外制造的认定,而改为委外设计,未来软件设计业者的委外代工、测试及封装,都不再与免税基础有关,只有委外设计的部分,才需要剔除在免税所得之外,预估将可大幅提高技术服务业者的免税额度,最多可享有75%的免税比率。
经济部工业局也取消技术服务业者必须添购1,500万元的全新机器设备,才能适用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奖励办法的规定,改为公司在投资计划完成年度前、后四年间投入超过1,500万元研发费用的新制,用意在使软件设计业者致力于研发技术,无须浪费在与设计无关的机器设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