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科技及信息、经济及能源、司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初审通过电子签章法草案,将确立电子交易认证机制。
电子签章主要是利用生物辨识技术及数字签名的方式,形成和书面签名及盖章一样的效果,可以运用在电子交易及电子文件上,是推广电子文件及电子商务市场的必备工具。
电子签章法也是我国成为全球运筹中心的必备法案,有助我国企业以台湾为基地,运用电子商务机制,进军全球市场。
另外,基于国际互惠原则,初审通过的草案中也明定,依外国法律组织、登记的凭证机构,得在安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经主管机关许可,在我国境内提供认证服务。至于许可办法,将由经济部以行政命令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