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亚日前针对欧洲专利局的决定,以及亿光电子於5月10日发布的新闻稿,发出声明如下:
1. 此次欧洲专利局之决定仅系关於YAG专利家族中之分割子案,其中一件子案EP 2 197 053 (DE 697 40 792)虽被撤销,但另一件子案EP 2 276 080 (DE 697 40 795) 在一审程序中进行更正限缩後,其有效性已获得肯认。
2. 日亚 YAG 专利母案即 EP 936 682 (DE 697 02 929)之有效性与执行,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3. 日亚 YAG 母案专利之有效性,业在两起不同的无效程序(案号:X ZR 96/14 及 2 Ni 55/16 (EP))中获得完全的确认。
4. 在数件基於日亚 YAG 母案专利所提起的侵权诉讼中,德国法院已认定被告构成对YAG母案专利之侵害,包括亿光与其德国子公司WOFI之侵权行为的相关判决,均已终局确定,目前日亚正在针对亿光与WOFI执行该判决以寻求损害赔偿。
5. 亿光新闻稿中所提及之案件,除了欧洲案件外,其馀皆为过去旧案,并非此次决定之内容,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