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荣科技向美商MaxLinear(美商迈凌)发出书面通知,终止2022年5月5日双方所签订之合并协议。
慧荣科技认为,由于美商迈凌之蓄意重大违约(同合并协议中之定义),致使本合并未能于2023年8月7日(下称「最终交易截止日」)前完成。本公司保留所有依合并协议或其他所赋予本公司于契约上、法律上、衡平法上以及其他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美商迈凌请求赔偿慧荣科技,因美商迈凌之蓄意重大违约而遭受,远超出合并协议所规定终止费数额之重大金钱上损害。
根据合并协议第7.1(d)条的规定,若合并协议拟完成之合并(下称「本合并」)未能于「最终交易截止日」或之前完成,本公司有权终止合并协议。
本公司委任之法律顾问,威嘉律师事务所(Weil, Gotshal & Manges LLP)之合伙人Tim Gardner评论如下:
美商迈凌企图终止其与慧荣科技所签订的合并协议之举,将成为依双方协议中约定,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就重大损害赔偿所请求进行仲裁之标的。美商迈凌为终止合并协议所自称之理由─慧荣科技遭受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影响」),在买方在最后一刻退出合并协议的情形,并依对于重大不利影响议题之准据法,即美国德拉瓦州法之解释下,实属在诸多前案中已遭否定之借口。慧荣科技将全力请求取回远远超过终止费之损害赔偿。
本公司特此公告,在限制本公司宣告及给付任何股利之合并协议终止后,拟恢复其年度发放股利之政策,并由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决定之。
慧荣科技总经理暨执行长苟嘉章表示:「由于我们业务反弹、资产负债表的强健实力,以及我们持续致力于向股东提供资本回报,我们将恢复慧荣科技之年度股利政策」。
本公司任何股利发放之决定,以及发放知时间与数额,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决定之,并将取决于多项考量,其中包括股利支付是否符合股东之最佳利益、业务前景、营运成果、可用资金及未来资金需求、财务状况、法律要求及其他董事会认为相关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