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上期提及专利的申请策略涉及(1)经济的成本、(2)合适的速度、(3)最大可能的保护范围、以及(4)提高获证的机会四个因素。这期分享的是有关(1)专利申请成本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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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布局是一个用金钱堆砌出来的活动。以申请阶段而言,合计政府的规费与委托事务所的服务费,申请我国的发明专利约需3~4万元(新台币,下同)、申请美国的发明专利约需8~10万元、申请日本发明专利约需20万元、申请欧洲发明专利约需30万元。若再加计答辩、领证、维护的费用,则金额会更高。而在国际竞争蓝海里博弈的我国企业,更常需要各国专利的保护。因此,一个好的概念的多国专利的获得,耗费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并不是罕见的事!就算对大型企业而言,这也是一笔不能也不该轻忽的支出。
许多技术长虽然都知道这样规模的专利申请费用有其必要也愿意投资这笔支出,但困扰的是,钱花下去了不保证一定会取得专利。因此於上期先介绍了如何利用美国特殊的临时案制度来提高获证的可能性。本期则进一步介绍如何利用许多国家都有的一个制度:延後实体审查。
专利的实体审查(substantive examination)不是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的样品的意思,而是指各国专利专责机关针对申请专利的创作审查其是否具备新颖性、进步性等「实体」要件。申请各国的发明专利(还有设计专利、美国的植物专利等)都需要通过实体审查,才会被授与专利权(本文不涵盖不需实体审查的新型专利)。
延後实体审查则是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时,不要求智慧财产局进行实体审查。
延後实体审查制度的用意原在给申请人缓冲的时间。许多申请人因为需要时间进行募资、测试市场反映、继续产品的开发、量产的实验等。如果募资不顺利、市场反映不隹、产品开发量产遭遇重大困难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放弃申请案,进而节省申请费用。
费用的节省是来自於各国政府的发明专利申请规费多包含(1)申请与(2)实体审查二大部分。延後实体审查因此就可以暂时不需支出实体审查规费。但是申请人不能无限期的推迟实体审查。各国均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提出实体审查的申请,否则发明申请案就会被视为撤回。
延後实体审查还是有一些代价与限制。最重要的是,申请人选择放弃申请案来节省申请费用时,发明申请案还是会在申请的18个月後被早期公开!此外,少数国家并没有延後审查的选择。例如美国就是一定会对发明专利申请案进行实体审查。
延後实体审查的节约效果会在申请多国发明专利时才会真的被突显出来(记得除了申请费用外,还有後续的答辩费用等)。而且,更重要的是,结合延後实体审查可以大幅提升花了钱一定会取得发明专利的机会!
(本文共同执笔:管中徽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 专利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