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策会FIND调查,虽然电视仍为强势媒体,但数字媒体如网络、手机和户外广告牌无论在接触广度或是沟通效度方面,都已经凌驾了广播、平面杂志等传统媒体,尤其是手机媒体,无疑强力向媒体霸主电视宣战。
|
数据源为:资策会FIND/经济部技术处「科技化服务价值链研究与推动计划」。 |
手机媒体被称作新兴第五媒体,在苹果计算机带起iPhone、iPad的行动风潮,国内电信业者也积极引入智能型手机,行动广告势必更加备受瞩目。在资策会FIND的调查结果中,虽然电视的沟通效果依然最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行动广告的接触率高达83.7%,已和电视媒体并驾齐驱。而且论起消费者对广告的印象心占率,行动广告也高过一般网络、广告牌或报纸。至于广告主最关心的回购率,行动广告的表现也毫不逊色,20.6%的促购率仅低于电视与网络。
针对行动广告部份,目前最流行的手机广告仍然是文字讯息,但是最能赢得消费者心的,其实还是要回归手机的「行动」性质。根据调查,消费者对于「和地点相关」的行动广告接受度很高,包括了适地性广告(Pull 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以及适地性广告(Push LBS),价值认同度分别达到43.3%和29.8%。
诚如苹果计算机成功带起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的产品策略,以及新型态的社交网站兴起,消费者当然也希望能够决定「我需要看什么广告」,这也是电视媒体备受挑战的原因。不过,有一好当然难有两好;虽然智能型手机长线发展潜力无穷,但是受限于行动上网用户数有限,需要连接网络才能观看的行动广告,接触率都不到一成。资策会创研所表示,行动广告必须把握本身优势,让消费者依据需求主动搜索,如果广告跳脱既有框架成为有用的信息,届时媒体霸主的宝座,恐怕真的要换人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