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报导,美国最新一期《福布斯》杂志封面故事报导网路搜寻引擎Google的传奇故事。报导中指出,Google如今的定位已不只是搜寻引擎而已,数以百万计的用户将它设为首页,不知不觉架空了Explorer等网路浏览器以及Yahoo这类入口网站的地位。
Google目前共有36国语言版,已成为全球网路搜寻的同义词,上网“搜寻”东西,等同于上网“Google"一下。 《福布斯》指出,Google营收来源有三:主要收入来自广告,其次则是提供Yahoo与AOL等网站搜寻服务,最后则是为企业客户量身订作伺服器。据估计,2002年网路广告量减少约5%,为65亿美元,但网路搜寻业的广告量却逆势增长近3倍,达到14亿美元,并有可能在5年内达到70亿美元。
《福布斯》认为,从某些角度来看,Google与受股市泡沫冲击的网路业相当类似,但比较两者的财务结构,其他网路公司赚的是投资人的钱,Google却自食其力赚进大把钞票。该公司在1999年9月,也就是美国网路股泡沫化前半年正式上路之后,2000年赚进约2500万美金, 2001年立刻增长4倍,达1亿美金,去年再增长3倍,达到3亿美金。
《福布斯》并指出,Google的成功引起各方注意,遭到Yahoo、Overture等对手锁定。微软目前也积极投入研究网路搜寻技术,甚至今年有可能并购1家网路搜寻公司,并将研发人力扩增3倍以上。 Google怀抱着将地球上一切公共资讯目录化的理想,让所有资讯都可通过网路搜寻,并期望能从中获利。然而微软的觊觎,不免让人担心Google会步上Netscape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