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瞩目的台积电八吋晶圆厂登陆案,已在日前正式通过经济部投审会之许可;投审会主委经济部次长施颜祥表示,台积电在完成资金运用补件后,已符合第一阶段审查资格,可正式合法赴大陆投资八吋晶圆厂,但台积电若要将八吋厂旧设备交给上海厂使用,必须通过第二阶段审查。经济部在今年一月所召开的跨部会首长会议中,已「原则同意」台积电赴大陆投资八吋晶圆厂一案。投审会委员会议日前就此案进行「行政程序审查」,与会委员认为台积电已经符合取得第一阶段投资许可的要件。经济部次长施颜祥表示,台积电已经可以合法筹办赴大陆进行八吋晶圆厂的建厂相关业务,至于汇款的额度昨日会议虽未核定,但施颜祥表示,台积电所需的筹办费用,约总投资金额的5%,金额并不大,因此台积电以自有外汇即足以筹办建厂所需费用,不用向央行申请外汇汇出。
台积电行销副总经理胡正大表示,台积电对政府放行到大陆投资表达欢迎,未来在机器设备与人员派驻方面仍会依循政府规定办理,不过对于外界认为放行高科技产业到大陆投资,对台湾将形成冲击的说法,胡正大表示台积电仅是「争取大陆IC设计市场」,并认为只要政府建立明确法律规定,加上大陆与台湾半导体技术仍有落差,技术、资金外流的疑虑并不存在。台积电(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案注册资本额为3.71亿美元,总投资金额为8.98亿美元,其中,申请自台湾母公司汇出资金为3.71亿美元,预计在大陆兴建1座8吋晶圆厂,台积电对经济部预估未来大陆营运活动产生收入1.09亿美元。
台积电已选定在上海松江设立月产能3.5万片的8吋晶圆厂,目前台积电内部已有先遣人员前往上海,进行厂务规划事宜,据悉目前第一期整地工程已告尾声,台积电内部评估, 3月前可以获得政府核准,因此,承包台积电相关土木与机电工程的台湾厂商已陆续接获通知,预计4月份正式在上海松江厂展开结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