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修正条文日前在立法院三读通过,该项修正案将可消除科学园区与加工出口区内外的租税差异,增加区外高科技厂商投资意愿、提高产业竞争力,可望为区外的TFT-LCD及12吋晶圆厂等产业,节省新台币85亿元的关税支出。
经济部指出,新增订的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9条之1,是对于科学园区及加工出口区以外,经济部专案认定属科学工业的公司,于2002年1月1日起可免征自海外输入自用、本土无产制的机器与设备之进口税及营业税,这些公司如属海关管理保税工厂,自海外输入的原料部分,也可免征进口税及营业税。
经济部表示,该增订条文将可消除国内科学园区与加工出口区的内外租税差异,增加区外高科技厂商投资意愿,包括华亚、达裕、宏碁及其他民间开发的科技工业园区,以及政府开发的云林科技、台南科技等各工业区,或是都市计画工业区与非都市工业用地上投资设厂的科学工业厂商都可适用。
此外目前在区外进行半导体制造、半导体设计、TFT-LCD、彩色滤光板等科学工业项目投资生产厂商,也可透过这项条文获得优惠,以大幅降低投资成本,根据经济部估算,在区外的TFT-LCD及周边产业相关业者,自92年起投资生产第五代产品所需、高达1700亿元的进口机器设备,将因此一条例节省约70亿元的关税支出;区外投资一座12吋晶圆厂所需的700亿机器设备,也可节省15亿的关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