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研究院研究二、三所所长龚明鑫与研究员杨家彦于ITIS研讨会中指出,从1997年到2001年,台湾信息产业在美国市场的贸易量(制造)比重从14.03%下滑到12.02%,大陆则从5.75%大幅提高到13.65%,日本自21.51下滑到13.97%。在专利拥有数(技术)方面,台湾这5年来在美国所获得的专利数比重,从0.97%提高到1.30%,大陆从0.06%提高到0.07%,日本则自30.82%下滑到26.24%。
龚明鑫说,大陆信息产业制造贸易在美国市场的比重之所以较台湾和日本突出,主因在于日本和台湾IT厂商将制造业务移往大陆所致,但日本握有强大的技术专利实力,可将制造外放,专心投入研发领域: 反观台湾,虽然在技术专利的比重增加,但原先所掌握的比重其实不高,若现在就完全放弃制造,恐怕对产业带来不小伤害。
龚明鑫表示,加强产业对科技研发的投资,以创新提高商产品的附加价值、由政府主导设计让企业愿意大幅增加研发投资的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加值功能、提升商品化机率、国际策略联盟、加强基础研发成果,可顺利落实到产业技术开发等,都是提升台湾高科技产业竞争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