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的无远佛届在民主国家可以蓬勃发展,人民与官员透过网络可传达彼此的心声,然而,网络在共产国家,则不能完全发挥功能。根据香港媒体的报导,大陆成都法院日前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审理成都天网负责人黄琦﹐这是中共首次以颠覆罪起诉网站负责人﹐更是中共在2000年中后通过系列网络管理法令以来,首次以颠覆罪审理的网站案件。
法院的起诉书透露,天网寻人网站经营者黄琦利用网络大量刊登「遥看中华」、「走向论坛」﹑「网海拾遗」栏目,刊登「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风波,是屠杀」「中国民主党章程」、「新疆维吾尔人的独立意识:因为历史上我们一直是个独立的国家」等敏感性文章,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应依照中共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处刑。一旦定罪,黄琦可能被判处五年徒刑,若案情严重,最高可被处以死刑。
据香港媒体指出,黄琦否认相关的敏感性文章非出自其笔触,而是别人发上去的,因此无法控制网民的做法,才导致此类的文章出现。不过,这起案件已经引起多个人权组织指责中共违反网络信息自由,要求中共立即释放黄琦。据说刊登寻人启事的天网网站成立于1999年,由于注册时www.tianwang.com已被别人用去,注册当天正巧是六月四日,所以才加上6-4字样。不料这样的巧合却引人遐想,才出现如此敏感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