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的 Henry Chesbrough 教授在他的著作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 裡提出了開放創新 (Open Innovation) 一詞。 Henry Chesbrough 教授目前是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的開放創新中心 (Center for Open Innovation) 總監。開放創新從多個面象來探討研究與發展 (RD) 的新現象,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就是開放源碼 (Open Source) 文化。開放創新探討「創新」的新模式,其中最基本的課題就是,分析產業如何取得創新的泉源。
開放創新的成功要善用外部的力量 BigPic:429x648 |
在 Chesbrough 教授的開放創新著作裡,特別討論到典型的內部 RD 團隊,不再是公司重要的策略資產,為什麼呢?主要的原因是網路與社群的興起,讓很大比例的創新是來自於公司外部,而不是公司內部。Hacker 文化則是主要的一個原因。八零年代開始,網際網路急速地發展。被稱為 Hacker 的軟體高手,透過網路集結並分享自已的軟體;其中有一個相當有代表性的人物,叫做Richard M. Stallman。他特別喜歡讓大家「自由地」使用或修改他的軟體,例如:GCC (Linux 與 Android 使用的編譯器)、GDB (Linux 與 Android 使用的除錯器) 等。
Richard Stallman的理念得到Hacker們的熱烈迴響。於是為了保障「使用與修改軟體」的「自由」,他成立了一個基金會,稱為「自由軟體基金會 (FSF,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組成了一個律師團,擬定了一份保障「軟體使用與修改自由」的授權合約,供取得這些軟體的個人或廠商共同遵守,這份合約就是名聞遐邇的公眾授權條款 GPL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在開放創新的討論裡,GPLv2 成為重要的議題,包括隨後而至的 Apache 授權條款,都是開放創新的源動力。Hacker、社群、GPLv2 與 Apache、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都是開放創新的元素。以 GPL 授權釋出的開放源碼軟體,最知名的就是 Linux 作業系統核心。
這是 Hacker 文化下的代表性產物。透過網路的連結,Linux kernel由超過五十萬個開發者共同「集體創作」而成,這也是現今我們所熟知的「社群文化」。許多新技術與新概念,就在這個社群裡產生了,所以,許多大公司便開始參與 Linux 作業系統核心的開發社群,這些公司也 Donate 社群。
Chesbrough 教授在他的著作裡也提到,在開放創新的模式下,創新想法與 IP 的取得方式更為多樣化,其中一個方式便是透過 donation 的模式來取得。另一個知名的開放創新模式,稱為 Hackathon。1999 年開始了第一次的 Hackathon 活動,這是開發者的聚會,一些開發者聚集在一起,在很短的時間內,把想法撰寫成實際的程式碼。
知名的 PhoneGap 專案,就是在某一次的 Hackathon 活動中誕生。PhoneGap 是開放式創新的代表性專案之一,IBM 曾贊助 PhoneGap 開發一段時間。PhoneGap 的開發團隊後來也成立公司,這家專門開發 PhoneGap 的開發商,後來被 Adobe 併購。
從 Dreamwaver 5.5 版開始,設計師可以利用網頁的模式來開發手機 App,這完全是 PhoneGap 專案的功勞。拜開放創新模式下產生的 PhoneGap 之賜,Adobe 的 Dreamwaver 產品線,取得了一些創新。從 Linux kernel 開始,到現在的 PhoneGap,這都不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成果,這些都來自於外部的力量。難怪 Chesbrough 教授會這麼強調「外部的力量」。
近期筆者與幾家科技廠的老師與主管,討論到一些合作案時,只要談到開放式創新的其中一項元素,例如:外部的資源、開放源碼等,他們都認為這是可行性仍有待證明的管理模式。可見這些傳統刻板的管理思惟,是一賭阻擋台灣產業進步的高牆。這是確實可行的管理哲學了,所以,相信它,而不是質疑它,必能得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