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為大中華華文網域系統公司(tw-DNS)聲稱得到一家名為國際化域名公司(i-DNS)授權代理中文網域名稱的註冊業務,並且認證該中文名稱之系統與國際網路環境完全相容。因此,凡是向與該公司合作的承包業者完成中文網域名稱登記,即可使用中文網域名稱及中文郵址。這樣的結果,在理論上當然是完全站得住腳,但是還有像TWNIC等也要開展同樣的業務,因此讓事情變得更為複雜有爭議,其實問題就在網域名稱登記還蠻好賺的,以一個登記單位兩年約新台幣2000元的管理費來計算,起碼十萬個單位就有兩億元的營業額,在不須要什麼成本的情況下,真是太好賺了,難怪很多單位都要大力爭取。
如果tw-DNS與TWNIC無法擺平,那麼很可能各用一套中文網域名稱系統,消費者會不會付兩份錢都登記呢?這是很可能的一件事,而這樣就對消費者太不公平了,同時也使網域名稱變得非常雜亂,難怪tw-DNS聲稱要尋求與TWNIC之間的解決方案。只是像tw-DNS與i-DNS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公司多得很,且將來可能還會有很多公司做各種名稱搜尋的發展,想要限制也限制不了,所以讓他們儘量的去經營是應該的,也是合理的方向,因為在各方良性競爭下,必然會有好的服務且低廉的費用;但是中文網域名稱的標準化,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啊,這不僅是消費者荷包的問題,也是為了避免日後混淆失誤的糾葛。
至於有人說統一標準化乃是為了整體中文文化結構的問題,則未免扣了太大的帽子在身上了吧!想想看,只是幾個名稱定義如網路或網絡,還有名稱順逆的習慣問題,會牽動到文化的結構與根本嗎?真會專找一些枝節末梢、雞毛蒜皮的理由來窮嚷嚷!所以問題的核心就在第一如何開放公平競爭,第二如何避免名稱混淆不一。在此再度建議TWNIC回歸到標準的整合與協調單位;要賺錢找商機或權力的人則趕快退出TWNIC,早一點去成立名稱註冊的公司,以免錯失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