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贾伯斯以iPhone及iPad掀起了数字汇流创新应用的狂潮之后,最让我不解的,便是贾氏既有能力把手机变成了Mobile convergence device,把平板计算机变成了Portable convergence device,然而,当他碰到了客厅市场,却依然以不汇流的传统电视影音角度切入,没有把它当成living room convergence 的市场看待,也因此,在他的眼中,Apple TV仍然只是“ a hobby”。究竟是贾伯斯还没找到他令他确信的客厅汇流定义,又或者是其他包括技术或市场等尚未成熟的缘故,实在不得而知。
依笔者多年来对数字汇流国际趋势的研究来看,后数字汇流年代,电视后进者的成功方程序必需要具备以下三个充要条件。
1.完全迥异于传统电视业者(广告、收视费)的经营模式
以CP(Content provider)与MSO(Multiple System Operator)所组成的有线电视营运生态,是许多国家民众日常生活最重要的收视行为之一。而此生态绝大多数的营收,则是来自于系统向收视户所收的订阅费(Subscription Fee)及节目广告费。这种模拟时代即存在的商业模式,一直延续到数字电视时代。但笔者强烈质疑,不变的营运模式势难扩大所谓的市场大饼,亦难以产生数字汇流年代非常重要的新经济、宅经济。
根据经济日报近期的一篇综合外电“APP兴起 颠覆电视业生态” 介绍--“受惠于应用程序(app)的兴起,未来电视可能会变得像平板计算机,不需遥控器就能透过app收看节目,但电视业经营模式也可能因此改头换面。”此便是笔者所谓迥异于传统电视业者的经营模式的一种。
2.除了web 2.0内容之外,还需有自有品牌且专属的内容
这正是Google虽已拥有youtube海量影音内容外,仍投入一亿美元资金,打造原创性Channels的主因,亦是Google TV推出不如预期之后的一个反思。坊间习惯用一云多萤来形容同一内容在不同平台、载具上的相同使用经验,只是相同使用经验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相同的内容。在汇流的年代,内容已快速地突破原本八大领域(影音、游戏、)的限制,而以使用情境为最大的区隔标准,反应在所谓的「20公尺」的市场(电影)、「 3公尺」的市场(电视)、50公分(计算机)的市场及10公分的市场( 手持式设备)上。因此,客厅汇流市场内容必须和PC平台有所区分,才能够创造其独特价值。也此外,投资此市场自有品牌及专属的内容就十分重要。
3.需要提供具有与影视内容深入的互动体验
TV-centric 是一个简单,但却是网络巨擘们常忘记的词汇。互动当然是电视数字化里一个最重要的元素,但是,其关键的差异便在于「TV with interaction ≠ internet TV」, 在数字汇流年代,电视后进者必须在数字电视平台上发展异于现有PC-Internet上的互动内容才可能真正感动到消费者,说更直接一些,便是提供具有与影视内容深入的、过去受限于技术发展而无法满足的互动体验,深化电视做为家庭娱乐中心的角色,才可能进一步蚕食电视市场,直接移植PC-Internet于TV-Internet里,是颇难得到消费者青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