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为大中华华文网域系统公司(tw-DNS)声称得到一家名为国际化域名公司(i-DNS)授权代理中文域名的注册业务,并且认证该中文名称之系统与国际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因此,凡是向与该公司合作的承包业者完成中文域名登记,即可使用中文域名及中文邮址。这样的结果,在理论上当然是完全站得住脚,但是还有像TWNIC等也要开展同样的业务,因此让事情变得更为复杂有争议,其实问题就在域名登记还蛮好赚的,以一个登记单位两年约新台币2000元的管理费来计算,起码十万个单位就有两亿元的营业额,在不须要什么成本的情况下,真是太好赚了,难怪很多单位都要大力争取。
如果tw-DNS与TWNIC无法摆平,那么很可能各用一套中文域名系统,消费者会不会付两份钱都登记呢?这是很可能的一件事,而这样就对消费者太不公平了,同时也使域名变得非常杂乱,难怪tw-DNS声称要寻求与TWNIC之间的解决方案。只是像tw-DNS与i-DNS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多得很,且将来可能还会有很多公司做各种名称搜寻的发展,想要限制也限制不了,所以让他们尽量的去经营是应该的,也是合理的方向,因为在各方良性竞争下,必然会有好的服务且低廉的费用;但是中文域名的标准化,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啊,这不仅是消费者荷包的问题,也是为了避免日后混淆失误的纠葛。
至于有人说统一标准化乃是为了整体中文文化结构的问题,则未免扣了太大的帽子在身上了吧!想想看,只是几个名称定义如网络或网络,还有名称顺逆的习惯问题,会牵动到文化的结构与根本吗?真会专找一些枝节末梢、鸡毛蒜皮的理由来穷嚷嚷!所以问题的核心就在第一如何开放公平竞争,第二如何避免名称混淆不一。在此再度建议TWNIC回归到标准的整合与协调单位;要赚钱找商机或权力的人则赶快退出TWNIC,早一点去成立名称注册的公司,以免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