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罩在「全球化已死」的國際快速變化競爭的陰霾下,並走向區域化及產業鏈重組之際,為鞏固台廠長期於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與強化產業鏈韌性。經濟部與財政部也根據俗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10條之2》授權,訂定並於今(7)日會銜發布《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不限適用產業類別,將在2023年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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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指出,現今為鼓勵業者加碼投入前瞻創新研發及投資先進製程設備,《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提供的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
適用資格門檻規模,則由財經2部共同規劃以研發費用60億元、研發密度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設備支出達100億元資格者;且已明定有效稅率為2023年12%、2024年15%為門檻,不限適用產業類別,期能鼓勵業者加大投資。至於申請公司是否符合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及其他資格門檻要件等,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綜合評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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