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科技產業逐漸成為新經濟主流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抬頭的態勢下,作為企業重要「智慧財產」的專利權,不僅是企業研發能力的展現,更是企業資產與競爭的利器。許多企業無不思索計策如何才能擁有可觀的專利數量,而且必須產出強而有力的專利,方能在競爭市場上具有影響力。
然而,當「專利」卸下法律的包裝,所呈現者為最原始的「技術創意」。因此,企業欲追求專利的質與量,應從「根本」做起,也就是必須重視「技術創意」,還有產生「技術創意」的人才─研發人員。
有關於「創意」及「研發人員」的公司治理,其實並沒有一定的管理法則或規章可循,但可藉由個案學習,以若干在獲取專利上有耀眼成績的標竿企業為例,參考他們管理「創意」及「研發人員」的一些聰明作法,以使台灣企業從中獲得啟發及專利管理的靈感。
把握機會 傳達組織意圖
企業渴望有可觀的專利數量與雄厚的專利實力,就必須設法把這份需求及企圖心傳達至基層的研發人員,如此研發人員才會把提出專利當一回事。聰明公司懂得把握住每一個公開場合的機會,來宣揚公司對於專利權的重視及建立專利版圖的企圖心,因為它們知道這是最迅速且有效的傳達方式之一,除了傳達給競爭者與投資者,更重要的是,傳達給自己公司所有的員工知道。
以鴻海為例,每年公司尾牙的重頭戲除了抽獎,就是頒獎給多位在專利申請表現傑出的員工。特別的是,郭台銘先生每年必定親自擔任頒獎人,而且給予員工緊緊的擁抱。筆者認為,類似尾牙的公司聚會是再好不過的公開場合的機會,而且企業領導人如果能夠親自表揚員工在專利權的貢獻,一來不但可激勵員工士氣,二來更可直接且明確傳達出公司對於專利權發展的高度重視。
筆者亦觀察到,近來有許多公司的管理高層開始在平面雜誌的專訪上,暢談他們對於專利權保護及佈局的思維,比方說,現任聯電榮譽副董事長的宣明智先生曾在雜誌專欄上分享他的專利申請經驗,還有像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先生也曾頻繁接受媒體訪問,強調現今專利權的重要性,另外耳熟能詳的人士尚有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與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先生。這種透過媒體工具的力量,來傳達組織的意圖與願景,不失為一種聰明的作法。
另外,公司內部發行的刊物也具有相同的效果,是另一種傳達訊息的極佳工具。公開場合的機會無所不在,但容易被忽視,因此需要經營者費心思量,更要懂得把握住每一個機會,把自己視為一位傳道者,將專利意識確實灌輸到公司的每一個角落。
院士制度 留才與累積專利的妙方
聰明公司已經懂得為員工提供一個可以藉由申請專利而達成的職涯願景,間接地來幫助公司提昇專利數目與品質,同時也留住好的人才。院士(Fellow),就是一種專門為研發人員所設的絕佳可行的職涯願景。不僅國內學術研究機構之一的中央研究院設有院士,有些私人企業也開始設立院士制度,而且嘗試與企業內部的專利管理制度有所連結。
藍色巨人IBM,自1962年即設立院士制度,至今已有44年的歷史,而所產生的院士粗估超過150位。成為IBM院士的基本條件,就是必須在專利權方面擁有顯著的貢獻。院士制度的立意雖說是為了留住公司內部優秀的人才,提供研發人員在內部昇遷時的另一種選擇,但據筆者觀察,院士制度加入衡量專利貢獻的門檻後,卻讓公司內部起了化學變化,研發人員為了追求最高的榮耀(成為院士),開始重視專利權,也熱衷於申請專利,更重要的是,毋需擔心自己的心血結晶被廉價轉換為公司資產,而能夠敞開心胸勇於提出專利點子。
院士制度已經讓IBM在攫取專利權上獲得實質的幫助,目前IBM是全美專利權最多的企業,而且IBM更多次打破自己所創下的單一年度專利申請核可紀錄。另外,晶圓大廠同時也是專利權取得的績優生─台積電,也於2002年設立院士制度,則是國內企業的代表例子之一。
衡量專利貢獻的院士制度,還有助於提昇專利的品質。由於它確實讓喜歡研究技術的人,能夠繼續留在研發領域,專注於技術的深度及長期發展,因此所創造出的專利自然具有創新價值,這同時是企業落實院士制度所帶來的另一項好處。
聰明的獎勵制度 讓員工專注創新
企業為了鼓勵員工踴躍提出專利創意,往往以高額獎金回饋作為吸引的條件。然而,聰明公司懂得利用一種結合點數的獎勵制度,來幫助員工將注意力轉移在真正的創新,而非金錢上面。
同樣以專利霸主IBM為例。在IBM內,員工的技術點子如果可以成為專利,則可以獲得三個點數,而累積的點數最後會轉化為實質的金錢。IBM另有一個Pletau制度,即當員工累積到十二點,換算後的金錢報酬將倍增。筆者分析,點數的運用能夠讓員工在心理層面上追求累積點數的成就感,而暫時忘卻金錢的誘惑,是一個聰明的作法。
使用點數另有一項優點即,為專利的品質與創新價值細分出高低等級。通常員工為獲得較多的點數,便必須縝密思考而提出創新價值高的發明,以換取較多的點數;相反地,創新價值低的發明,則只給予少許點數。如此,才能真正激勵研發人員追求專利的創意。
至於失敗的發明,聰明公司也不吝給予獎勵。在IBM內,員工的發明即使不能成為專利也可以得到一個點數。這種作法不但讓員工受到應有的尊重,減少挫折感,而且還可鼓勵員工為下一次的專利提案繼續努力。
筆者認為,結合點數的獎勵制度的立意在於,告訴員工不管專利提案的成功與否,只要辛苦付出皆會受到肯定,而且這些肯定是可以被累積記錄下來的。因而,研發人員願意不管成敗不斷提出新的點子與想法,這個就是使用點數的絕佳妙處所在。
結語
以上作法,可供台灣企業借鏡參考。筆者亦建議,台灣企業可先從瞭解自身內部的企業文化開始,再從上述個案中尋找出契合點,據此發展出非己莫屬的「創意」及「研發人員」的管理良方。
(作者為大祿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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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8日,美國加州奧克蘭地方法院判決,O2Micro在與MPS互控侵權案中勝訴,MPS須賠償O2Micro 1200萬美元。此外,地方法院判決指出,O2Micro不僅未侵犯MPS專利,MPS用以反控該公司的兩項專利更被法院判定無效。相關介紹請見「凹凸電子在美控告Sony之LCD相關產品侵權」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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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專利文獻是指記載在可被電子電腦讀取的任何載體上的專利資料。按載體形式劃分,電子專利文獻包括光碟專利文獻(如:CNPAT、CPAS、ESPACE、CAPS等光碟專利文獻)和專利資料庫(如:中國專利資料庫,美國專利全文瀏覽系統等)。你可在「 什麼是電子專利文獻?」一文中得到進一步的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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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持產業良性競爭環境及「活化」專利運用,工研院舉行「半導體暨微電子專利專屬授權」說明會,針對297件半導體專利及專屬授權進行精闢的分析及說明。這是繼專屬授權TTLA(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產業協會)232件專利後,首次進行的大型專利專屬授權。在「 工研院首次舉行大型半導體暨微電子專利專屬授權」一文為你做了相關的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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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腦的MP3播放機被控侵犯專利權案,以一億美元庭外和解官司。總部設在新加坡的創新科技公司,2006年5月指控蘋果的iPod、Nano的MP3播放機,採用選擇歌曲及把歌曲分類等技術,侵犯創新的專利權,並要求禁制iPod輸往美國。相關介紹請見「蘋果一億美元擺平iPod侵權訴訟 」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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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進信達科技有限公司起訴美國英特爾公司非法壟斷技術,此案在市一中院開庭。一年前,英特爾曾狀告深圳市東進公司的軟體侵犯著作權,並以此索賠796萬美元,當時該案被稱?“2005年中外知識?權第一案”。。 你可在「 英特爾被訴技術壟斷 曾起訴原告公司軟體侵權」一文中得到進一步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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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貿科技(System General)表示,其新款電源IC SG584X系列已正式出貨。該公司聲稱,新元件的產品架構有別於崇貿原先的電源IC,且沒有涉及任何使用ITC 337-TA-541調查案中被控侵權的設計。你可在「 擺脫侵權陰影 崇貿新產品出貨 」一文中得到進一步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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