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EC的崛起,除了拜網際網路環境的成熟和使用人口的增加之賜,其創新的思維與推翻傳統的經營模式,才是成功最大的原動力。以相同的普及率而言,電視和廣播各花了十三年和二十八年;但網際網路的普及卻只花了四年的時間。正因為其前無古人,而後有追兵的競爭性,自然無法用過去的經驗與理論加以衡量與驗證,必須不斷去嘗試或開發新的技術,從錯誤和失敗中作進一步的改善。因此,這些所謂著名的案例是不是可以將其經營理念與經驗法則,成功地移植到其他對網路新經濟有夢想的企業或個人,是值得大家省思?尤其在這些市場領導品牌的獲利報告出爐後,絕大多數的公司仍處於虧損狀況,使去年在歐美地區掀起對網路公司IPO(首次公開發行)的投資熱潮,面臨退燒的狀況,也加深投資大眾對網路新經濟泡沫化的疑慮。如今,市場的焦點從B2C(Business to Consumer) 轉移至B2B(Business to Business),是否意謂企業電子商務化是這未來五至十年內,提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