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當今政府窮盡手段推動再生能源,期盼加速在2025年實現占比達到20%目標,裝置量27GW以上。但距離走完最後一哩路仍力有未逮,有待將各地收集下來的太陽能、風力等DC直流電源都穩定轉換成為可反饋併入電網的AC交流電源,卻難免耗損;加上額外添置的儲能系統等設備治絲益棼的結果,都讓推動「非核家園」的內外部成本始終居高不下。
自2018年通過《電業法》以來,台電已將發電、輸配電、售電單位分拆,期盼與全球電業發展接軌,也鼓勵越來越多的商用、住宅或民營電廠安裝再生能源系統並饋入電網。到了2019年立法院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與子法之後,更擴大開放電力躉購與直轉供模式,可直接向再生能源廠商購電。
尤其要求「契約容量」達5MW以上的用電大戶,最晚應於2025年前安裝完成契約容量10%,約500kW的再生能源「自發自用」;或選擇安裝儲能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憑證(T-REC)、每年繳納代金等4種模式之一。若只選擇自建儲能設備者,還須確保電池可儲能2小時以上,且在10年內維持一定水準,以有助於工廠穩定供電。估計約有500家用電大戶受到影響,並帶動約600億元投資,創造1.05 GW的裝置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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