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從防災的角度進行觀察,地理資訊的整合成為一項重要議題,這不但是屬於國土長期規劃面向上的重點議題,從安全監控觀點也是重要思維之一;但在公開與整合、授權與限制的不同問題現況下,Open Data 似乎仍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而在這項趨勢底下,政府資訊整合也成為情報完整的一項重點,如何應用這些資訊整合成為具體行動與措施,亦成為挑戰,而在這個趨勢底下,開放資料 Ooen Data 也成為資訊整合的顯學之一。
事實上,Open Data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與詞彙。所謂的Open,不僅是公開而已,更重要的部分仍是「開放」使用,近期之所以最近較受到注目,主要仍是因為網際網路的普及,讓人們較容易接收到相關理念思維,同時也因為資訊化程度大幅提昇,人們接觸資料的機率更高,更加上全球資料量正快速激增成長,資料的處理以及其價值等議題受到正視,使得開放資料的推動更顯重要。
美國總統歐巴馬就任後,於2009年起推動各項「開放政府前瞻」(Open Government Initiative)措施倡導參與式民主,其中data.gov是重要的一環,也讓政府資料開放成為顯學。data.gov 作為一個政府資料集的大型集散網站,同時收錄了關於這些資料集的後設資料、以及處理所需的軟體工具,眾人都可以自由下載使用。
除此之外,世界各國也隨著這個潮流導入了 Open Data的相關思維。除了 data.gov 之外,目前歐美國家已有不少政府部門開始積極推行Open Data,包括美國、英國等先進國家皆已建立Open Data平台,像是英國倫敦開放犯罪資料庫,透過與地圖資訊結合的方式,犯罪率較高的時間以及街道地點,讓人們能夠避開這些時段與改變行經路線,以降低犯罪事件發生。
在亞洲方面,OneMap是由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及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共同策劃的Sg-Space地理空間先導計畫的一部分,這是一種公家機關共用的最新地圖平台,也開放給提供資訊或創新應用的個人、商業或社群團體使用。新加坡的父母可以透過SchoolQuery服務,確認小朋友是否在待學校附近;另外,賞鳥愛好者也可以利用新加坡自然協會所提供的資訊,找出所在位置附近各種野生鳥類的分布,作為賞鳥的參考依據,這些都是OneMap所提供的各類服務。
開放的目的 在於資訊的整合與應用
至於台灣,目前多注重在生活面向方面,包括像是台北公眾區免費無線上網熱點資料、台北市公廁位置或警察局等,或者是目前內政部所推動的地理資訊公開,都是 Open Data 的範疇之一。尤其是佔台灣 Open Data 近 70% 的地理資訊,絕對可以說是目前台灣在 Open Data 應用的重心。
開放資料 建構美好生活
資料開放的意義在哪裡?青平台基金會技術長張維志指出,開放資料是為了讓人們能夠透過「自由使用資料」建構更美好的生活,「這並不只是為了讓人們全盤接收開放出來的資料,而是直接接觸最原始也最完整的資料,使得人們能夠挑戰資料、補足資料、使用資料,讓資料變得完整且具可用性。」他也認為資料必須要與其他資料進行重新組織、分析後,才能創造資訊價值,因此再降低使用資料門檻之後,人們才有能力可各憑本事來運用開放資料,「這樣的應用模式不僅可以發展新的商業模式,同時也能促進產業發展。」更進一步還可延展出更多不同的商業模式與附加價值,端看產業如何發想與創造。
201年行政院與內政部在一個研討會場合中宣布,政府將整合交通路網、衛星攝像、水利資源、地質調查等圖資,並與警政、戶政、防災地圖、實價登錄等五百多種地理資訊整合,打造全國地理資訊系統「圖資雲」(TGOS Cloud),預計於明年起開放各界使用,這個範圍涵括全國八百多萬門牌號及各類地理相關資訊,民眾未來可即時掌握住家附近的災防資訊及災防潛勢圖,且只要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就能得知鄰近的派出所或消防隊的緊急聯絡資訊;除此之外,這些資訊更與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查詢系統整合,擴大提供民眾在買房、賣房時相關的加值應用。
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民間企業也可利用相關資訊,推出各項優質生活加值應用服務,例如交通路線的導航系統,功能將可因此更為強大,也更加貼近用路人的安全與便捷需求。但他也同意,將散落於各單位的地理資訊整合起來,其實有一個更大的目的,是做為國土政策施政時的重要措施依據,「透過各類不同的資訊分享及應用,所產生的效應回饋,將遠大於將系統整合所耗費的成本。」
李鴻源坦言,以政府角色觀察,目前推行Open Data仍有不少困難與瓶頸,「以圖資為例,許多舊有資料散落在各部門手中及資訊系統裡,資料欄位與格式混亂,有待資料重整與統一格式;除此之外,也必須說服各部門長官以及資訊人員願意釋出舊有資料,這些都需要政策以及資訊技術才能支撐與進行。」因此如何建立資訊的標準化及套疊,成為系統能否實際應用的主要依據。
「救災最重要的是防災的準備,因此我們在圖資雲的的建構上,也特別重視整備部分。」李鴻源指出,透過開放資訊的標準化及套疊,將地理資訊整合民政、戶政等相關資訊,甚至將警力、兵力等人利分派,以及車輛、器材的資訊整併,即可初步建立救災資源的決策系統,讓地方及中央政府得以整備相關資源,以待行動的整體掌握,「Data 絕對是決策支援的最基礎層次。」
不過,在資訊開放的同時,亦將衍生出有關「使用」的議題,「把Open Data拆解成Open與Data來看,所謂的Data其實亦不僅限於政府相關資料,而是涵蓋了所有的資料。」包括政府及個人資料在內,都是Data的範圍,只不過個人資料並不適宜開放出來,且多數公共資料皆由政府保有,也因此目前各國推動Open Data的重點目標都在於政府部門。
公開或開放 取決政府對資訊應用思維
開放資料的觀念類似自由軟體,其實自由不等於免費,自由軟體仍可保有授權,但必須要能夠釋放授權,不限制軟體使用對象與範圍,才是自由與開放;反觀多數Open Data的落實,目前都還只到公開的階段,也就是說資料的使用必須經過提供者的有條件核准,「但嚴格來說,就算只是規定使用前必須告知提供資訊方,都算是一種限制,都不算真正達到開放的定義。」
Open Data近年來在歐美盛行,但是對於相對較保守的華人文化而言,要完全仿效或是快速推動應該會產生很大的阻力。不論現階段政府對於Open Data的準備度多高,近期看見的頻頻動作都是個值得期待的開始。但相較於這些期待,政府對於這些資料的授權問題,卻似乎仍是相當的保守,說是「綁手綁腳」也不為過。
以已經開始推動 Open Data 的台北、新北及台中等三個直轄市的授權規範,幾乎均必須註明資料來源、不可商業使用,甚至連資料的著作權亦保留權利;但是資料品質與穩定性卻不保證,官方甚至隨時可以中斷資料來源提供。
這是一個很弔詭的思維。資料的開放限制,其實最大部分應受限於個資法及民法隱私保護規定,至於著作權問題則早依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將政府公文書排除在外,基本上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均屬於公文範圍,政府公布的開放資料,當然也包括在內。但政府卻極度強化著作權的「重要性」,似乎有點捨本逐末。
政府應該先行建立相關法令來支援 Open Data 公開授權機制,也必須討論當不同法令有所衝突時的優先依循順序,才是推動 Open Data 最基本要求,資訊架構與相關法令就像是高速公路,政府應該致力於架設高速公路,至於上面所運行的所有行為,則是由人們與市場來運行,才能打造出Open Data的願景,政府或法人的角色,應在於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讓 Open Data 類型的平台或基於Open Data 的應用得以培育發生,並產生可自給自足營運的可能性。
對民眾而言,即時、方便的取得具公信力的資訊才是最迫切的需求,如何由政府民間手訂出一套遊戲規則,共謀對民眾最有利的創新應用,才是透過Open Data促進產業與社會持續創新精進的最佳作法。
雖然對台灣而言,要落實真正的Opne Data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以目前來說,即便政府部門也都還在建立觀念與初步執行階段,更遑論民眾對於Open Data的認知與理解,而背後的資訊科技需求、產業脈動發展以及資料安全隱憂等等,也都是還有待討論商榷的問題,不過,至少已經開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