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Linux版權之爭
Linux發明人Linus Torvalds在2003年6月離開了原先服務的Transmeta公司,加入「開放原始程式開發實驗室(Open Source Development Lab;OSDL,http://www.osdl.org)」。OSDL是一個非營利機構,成立於2000年8月,目前成員有Alcatel、Cisco、Dell...等。Torvalds加入OSDL的動作,再次向全世界證明了他主張開放原始程式碼的堅定立場。
在2003年初,SCO控告IBM違反當初雙方合作開發AIX作業系統的保密協定,致使SCO所擁有的部份UNIX原始程式碼被IBM「公開」,成為Linux的程式碼。根據SCO宣稱:許多SCO的UNIX程式碼存在於Linux 2.4.x和Linux 2.5.x裡面。原先SCO對IBM要求10億美元的巨額補償,現在則增加到30億美元。不過,在OSDL陣營裡的IBM和Red Hat也正對SCO提出反控告。觀察這些事件的發展,確實會讓人對Linux的前途有一些擔心。
在過去,Linux陣營的唯一敵手只有微軟的Windows。但是,現在因為SCO主張擁有UNIX智財權(IP),Linux的對手好像又多出一位,那就是Linux的自家人:UNIX。因為怕遇上麻煩,所以目前有一些在美國財富雜誌(Fortune)排名500名內的大型企業已經向SCO購買UNIX版權。推敲起來,這似乎有一點不合理,因為Linux的原創者不去向SCO購買UNIX版權,反而是使用者去付這筆錢。
此外,最近幾年,UNIX和Linux的安全漏洞問題層出不窮。究其原因,應該是Linux 2.4.x和Linux 2.5.x使用了UNIX的部份原始程式碼,致使UNIX赤裸裸地曝露在電腦駭客面前,UNIX伺服器裡的資料就很容易被電腦駭客竊取和攻擊,這也是Linux未來發展的隱憂。
照理說,Linux不應該抄襲自其它作業系統,要自成一格才對,但是自從Torvalds在1991年「參考」UNIX程式碼發明了Linux以後,來自全世界的Linux愛好者和貢獻者或多或少都有參酌或移植(porting)其它作業系統(尤其是非Windows者)的原始程式碼到Linux裡面。這種集體創作,在初期因為是一種創舉和研究學習的活動,而且尚未有很高的商業價值,所以Linux剛開始時,都被一些智財權擁有者忽視。直到現在,以IBM、SUN...等為首的電腦公司或OSDL集團想將Linux改良成為能支援資料伺服器和網路通訊設備的最佳商用作業系統,以抗衡Windows的勢力。其實OSDL集團的作法不過是假「開放原始程式碼」之名,再次要求使用者付費,因為他們投資設計Linux的商業應用軟體,用戶是要額外付高額費用的。
Torvalds目前是OSDL的重要成員,他必須全職設計Linux的未來版本,下一個版本是2.6版,IBM正全力贊助他。除非他改變Linux的基本架構,否則我們可以預知Linux 2.6.x版仍然會存有UNIX的「影子」。雖然他戲稱:「自己忙碌了12年後,直到現在才能獲得一個正式的Linux開發工作。」不過,他應該感謝Transmeta在過去願意讓他兼職開發Linux。Transmeta原先僱用他來協助Crusoe處理器的開發。
智財權的歸屬是一個蠻複雜的問題。這次SCO和IBM的互控訴訟,因為顧及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應該不會那麼容易就落幕。如今Linux已經成為人儘皆知的作業系統,想要人拒絕它是不切實際的想法。所以SCO和IBM應該會順應潮流,以庭外和解結束這場爭端。
最近,微軟被判賠5.21億美元,因為Eolas科技公司於1999指控微軟利用Eolas的專利網路瀏覽器技術,讓其他迷你應用程式能配合微軟的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Eolas認為:Microsoft藉由外掛(stub)程式與applet的技術,才得以與Netscape的Navigator瀏覽器競爭,而在1990年代後期,微軟便超越Netscape的Navigator。希望Linux的擁護者和支持者能持續保持Linux開放原始程式碼的精神,而且能杜絕類似微軟的這般作為,這才能讓開發者、使用者、學習者都放心。否則我們實在非常希望Linux能成為一個非商業用途的作業系統就好了。也希望Torvalds能繼續兼職開發Linux的新版本,而不要以Linux為工具為任何商業集團效力。讓Linux的生命更長久、更美麗。
此外,應用Linux也需要考量其最終的價值,絕不能只貪圖目前Linux的廉價,而忽略了可能的潛藏成本。像Linux這樣的開放原始碼平台的複雜性和動態性意味著需要巨額的工程投資,因為建立和維護一個功能平台庫需要雇用兩個甚至更多的有經驗的全職工程師。因此,越來越多的公司寧可將這個平台的投資外包出去。這樣一來,真正的問題不再是是否要「推出你自己的產品」,而是轉變成「你公司的附加價值在哪裏」,是要採用Linux或是要自行開發,並向市場推出你的應用產品。
像Linux這類免費軟體的「免費」很容易使人產生誤解。自由軟體基金會(FSF)的創始人、知識產權自由轉讓的倡導者Richard Stallman毫不猶豫地指出,Free Software應視為自由軟體,而非免費軟體,該強調的是其「自由」,就像是擁有言論自由一樣的權利,而不只是將其當作像是「免費啤酒」一般的一種免費商品。所以,當FSF推動原始程式碼的交換時,它的目標與做生意是一樣的。這個論點從Red Hat、SuSE、MontaVista......等知名的Linux業者已經將Linux當成商品在販賣可見一斑。OEM廠商若使用Linux量產,有時還必須繳交少量的權利金,所以Linux的價格是比「即時作業系統(R.T.O.S.)」便宜,但是絕不是免費的。未來Linux的商業用途勢必愈來愈廣泛,它帶來的商機也一定會引起大企業(例如:IBM、SUN....等)的投入和互相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