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
從遠古時代以樹枝為筆,以地、牆為紙;到東漢蔡倫發明造紙術,啟動人類追求文化知識的引擎;接著在十五世紀中期,古騰堡發明鉛字版活字印刷,也掀起知識革命,如今走到讓人嘆為觀止的網際網路 e 世紀的今天,科技以疾風迅雷之速,創造了電子書 ( eBook ),也顛覆了人類的閱讀習慣,另一波資訊爆炸的燃點一觸即發。
所謂的電子書,是指已經印刷出版的實體書 ( 紙本書 ) ,將之數位化後,透過網路傳送,以網頁形式來呈現;又或藉由電子書檔案格式下載至電子書閱讀裝置 ( eBook Reader )、電腦、 PDA 等。不過,也有人認為,凡經過數位化處理的資訊,都可以稱為電子書,包括網路使用者在沒有取得作者的授權下任意刊登的文章。其實,真正的電子書是必須具有數位版權,而消費者必須利用閱讀軟體,並且經過合法的授權或是購買後才可閱讀的資訊。
改寫人類千年的閱讀歷史
由於電子書的內容透過網際網路直接傳遞到使用者端,省卻了實體書籍的金流、物流程序,像是紙張、印刷、發行費用與經銷商和通路商的佣金、又或因過量印刷而囤積在倉庫的成本等等,大幅降低了舊經濟體制中最重要的成本計算,例如去年 Gemstar-TV Guide International也表示支持五家出版商出版暢銷小說家的單行本小說,這些單行本小說只能用電子書的方式下載以取得。
此外,憑藉著網際網路的無遠佛屆,電子書的傳遞有助於作者迅速踏上國際舞台,進而宣導文化與提升台灣在華文出版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若未來成立電子書交易市集,為愛書人提供一個互動與交流的數位服務管道,不也樂乎?只要結合閱讀加密、小額付款機制、數位版權管理等,滿足電子出版廠商與消費者的需要,就不難締造雙贏的局面。是以,電子書的市場大餅,也讓出版商以及網路業者虎視眈眈。
現實層面赤裸裸 叫電子書太沉重
然而,既要追隨世界的潮流,滿足消費者,又得兼顧出版廠商的營利,談何容易?根據 Jupiter Research 估計,目前在美國使用中的電子書僅約 10 萬個,在規模 960 億美元的美國傳統電子產品與出版市場中,電子書所占的銷售額微不足道。儘管大家都看好電子書的未來趨勢,卻不得不面對現實赤裸裸的呈現,如電子書的應用模式、裝置配備價格太昂貴、著作權問題、付費機制與消費者的科技知識背景等。凡此種種,足以影響電子書的成長速度。如(圖一)。
《圖一 Microsoft Reader 電子書下載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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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格式琳瑯 軟硬配備價高
當前的電子書可謂百花齊放,電腦族若欲下載電子書有如探囊取物般容易,然而目前的電子書隨著不同的平台,其格式標準也不一,目前市面上有 PDF 版、Word 版、HTML 版...等。而網友亦可透過不同的工具諸如 PC、筆記型電腦、PDA、Pocket PC、手機、以及新一代電子書閱讀器 ( eBook reader ) 閱讀。然而,也因為軟、硬體與平台種類琳瑯,導致彼此難以相容。據 IDC 指出,倘若出版業者統一採用如 Adobe PDF 與 Microsoft Reader 電子書的標準化格式 ( 圖一 ) ,則將帶動美國 eBook 市場於 2002 年成熟,屆時,出版公司將可以低價配送成本提供多元化的內容供電子書讀者選擇。
另外,以目前電子書載具來看,桌上型電腦攜帶不易,筆記型電腦太大,不易隨處使用閱讀,而 PDA 的螢幕太小,並不適合用來閱讀電子書,也是導致消費者興趣缺缺的因素之一。就目前的市價來看,電子書的裝置配備不是每個電腦族都負擔得起, Jupiter Research 的分析師曾說,讀電子書就像讀普通書一般,只不過比較無趣、價格較貴,而且比較沈重。不太能拿來當作行銷噱頭。因此,消費者購買電子書的意願不強,部分因素是價格太貴,文字內容的售價就與普通書價格相當,而閱讀機本身最低零售價超過 100 美元,卻可能和一本精裝書一樣重。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目前市面上有一種多功能的電子書閱讀軟體 BookerV1.0,它可支援PDF、HTML、XML、Multimedia Components、P2P 等通訊協定,並具備出版品書籤、電子書註解、電子書放大縮小、電子書知識管理、電子書列印、電子書客戶服務等輔助閱讀的功能。而網崴科技也推出一款自行研發的白底螢幕和自動斷電 eBook reader,白底螢幕可使讀者在閱讀時比較接近書本的感覺,至於自動斷電則是當讀者閱讀時,eBook reader 就會自動進入斷電狀態。為了能在此一市場一較高低,微軟的 Reader 軟體與 Pulse Data 的 BrailleNote 將整合在一起,為盲人及視障者開發電子書的閱讀裝置;將文字轉換為語音及點字,讓盲人及視障者可以與普通人一樣同時閱讀到最新推出的書籍。不過這套裝置大該只適合殘障「貴族」使用,其價格範圍從 3,400 - 5,000 美元不等。
當網際網路與著成權相遇
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對欲興網路之利的出版商而言,同樣不可避免要防網路之弊,當網路與著作權相遇,往往讓出版商既期待又害怕受傷害。
在這波數位革命潮流之下,著作權的抬頭意識已經成為內容提供者必須深思熟慮的話題。為了呼籲網友「尊重著作權」,出版商幾乎無所不用其極,無論是軟性的訴求或是透過法律管制,甚至軟硬兼施,電腦族似乎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網路轉寄電子書的風潮更有野火燎原之勢,尤其是當前炙手可熱的 「哈利波特」、「靈山」、「飯島愛自傳」 更是無一倖免 ,成了網友紛紛轉寄與複製的受害者。目前甚至出現提供電子書的網站連結讓網友瀏覽、下載,甚至還提供 PALM 系統閱讀的 「全球華文電子書入口網站」。
最近,由於網路上侵犯 「靈山」 著作權的情況猖獗,聯經出版社的編輯群已到網路上找尋相關資料,準備在罪證確鑿之後提出告訴。其實電子書的情況跟因為著作權而與唱片集團對簿公堂的 Napster 一案如出一轍,目前沒有獲得出版商或作者授權的網站如過江之鯽,要 「e」 觸即 「罰」 絕非易事,就算命中其中幾家,也不能杜絕類似的其他網站之興起,只能說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除非是該交流網站樹大招風,才會引起著作權出版商的控告,否則,只要是規模不大的網站,是不太容易吃上官司。
為了保護著作權,對於經營電子書業務的業者,不少業者投入研發保密技術等措施,如 「OEB數位產權管理機制」 技術,讓電子書資料在傳輸與呈現的過程中都能受到隱密的安全保護。可以預見的是,現有的平面作品之作者可能愈來愈需要擁有個人專屬的著作權經紀人,專職代勞與電子出版商洽談數位版稅細節。另外一點,作者申請電子著作權所需要的時間亦非易事。若站在電子書的市場來看,為數位出版商製造一個安全的市場環境的著作權保護技術,很有可能會對近來才剛興起的電子書業帶來不好的影響,至少在短期之內的情況會是如此。
付費機制只聞梯響
網際網路讓所有的資訊隨手可得,網路使用者不必為己身所需的資訊付分毫,為了增加網站經營者的收入、作者、出版商的權益,網路使用者付費機制是勢之所趨。有的出版商比照書本的原價收費,不過,這種交易通常不成功,因為與其付一筆金額在線上購買虛擬的電子書,不如擁有一本摸得到、觸感十足的實體書。也有的出版商只是象徵式收取一些費用,然而,健全的網路付費機制乃有待改進,而早前建議的電子貨幣終究處於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狀況,縱使電腦族興致勃勃想在線上進行交易,不過,光是想到劃撥等繁雜瑣事,就冷了半截。
缺乏科技知識背景 等教育界點頭
在美國紐約的一場電子書論壇中,一名學者也提出自己的看法,綜觀當前電子書使用者絕大部分都擁有一定科技知識背景,若要打破電子書現有的瓶頸,電子書必需要有操作容易的介面、親切與引人入勝的畫面,並且可以取代莘莘學子又厚又重的教課書。換言之,一但教育界與專業性書籍改採電子書的型式來發行後,電子書的銷售才會成倍數成長。
預測結果迥異 業者還是前仆後繼
雖然電子書裝置在美國的銷售量不到 5 萬台,不過,根據美國 Andersen Consulting的預估,2005 年電子書裝置的銷售量可達到 2 千 8 百萬台。相對於 Andersen Consulting 的樂觀,Jupiter Media Metrix 則顯得有些悲觀,其預測,閱讀裝置的銷售進展將會很緩慢,到 2005 年時,才能達到 190 萬台的銷售量。至於 IDC 「 2000-2004 年電子出版市場預測與分析報告 」 顯示,2000 年美國電子書市場額達 900 萬美元,同時未來幾年內電子書方面的營收將呈穩定成長,到了 2004 年時可望大幅成長為 4 億 1,400 萬美元。
姑且不論調查預測結果為何,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搶食電子書的群雄不僅限於出版商,就連良莠不齊的網路業者也紛至沓來,先後透過締盟的方式切入電子書這塊市場,如電信龍頭 HiNet 與漢世紀成 HiPRESS 電子書資料倉儲中心將以出版業 e 化升級的 ASP 服務 ,以華文電子書商店街為目標、巨擘微軟與 Pulse Data International 計畫為盲人及視障者開發電子書的閱讀裝置、時代華納、Simon & Schuster、Random House、Terra Lycos、DecoBook、Adobe、松崗、遠流、智慧網等幾家大公司皆不願錯過這場人文科技與智識薈萃的盛會。
目前國內約有 86% 的出版業者利用電腦進行排版工作,顯示出版業相當適合進行 e 化的工作,電子書的發行因為成本花費降低,不但能使作者獲利,連帶出版廠商與網路業者也有所斬獲。至於國內實際上有多少「電子書」使用族群,並沒有一個定論,也一直沒有很客觀的學術單位主持這樣的研究。
無論如何,在閱讀檔案格式標準化、著作權保護的加密技術、應用配備價格大眾化前,電子書的成長恐怕沒有預期中順利。
不出版即毀滅?
雖然有人揚言電子書的出現,將終結傳統的書本,網路的商業化是避免網際網路走向毀滅的良策,連帶著電子出版的前景也因而多采多姿,「不出版即毀滅」 ( Publish or Perish ) 的資訊洪流警語,但是也有人堅稱基於人類的閱讀習慣與佔有慾,還是會選擇摸得到、觸感十足的傳統書籍。無論如何,隨著電子書的周邊配備與出版商力爭著作權來看,電子書不只是單純的電子書,電子書的發明,絕對是商業文化的時代產物,也是必然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