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事業在今日一片沈寂,前年的歡舞雷動,去年的遍地哀鳴,到今日似乎都已煙消雲散,一切似乎「塵歸塵、土歸土」,市場寧靜地令所有的倖存者窒息,網路事業的發展就此終結了嗎?新經濟是個唬人的口號而已嗎?
其實,網際網路的本質,並不因有人成功、有人失敗就有所變質,若是會因人為的干預而有不同的發展,也不可稱為新經濟。所以,網際網路在本質上,前年、去年、今年乃至明年並沒有什麼差異之處,差異的只是一個相對環境,也就是新經濟的趨勢是絕不可避免,只是其發展的速率與發展的過程有所不同而已,甚至可以說是倖存者與淘汰者的不同罷了。
站在網際網路的全球觀而言,網際網路所帶來的新經濟形態,已不再是區域化與國家化的經濟競爭而已,必然是全球性的淘汰競賽,台灣過去的生意場上,最會與自己人廝殺。只要殺得了自己人,就必然有一番前途,但到了今日,唯有台灣整體的網際網路發展有一個基本的優勢,那所有的網路業者才有可能有一個立足的空間。
所以於此網路沈寂之時,實是一個國家、一個政府該審視自己的現實狀況與國家未來發展前途,審慎地規劃一些基本制度、基本措施,以便全世界再遭受網路新經濟的衝擊之時,台灣已能雄據新經濟的一個新的戰略點。而幾個新經濟主要的
基本措施,吾人認為有幾個關鍵問題點:1.小額付款的問題,2.頻寬的問題,3.新經濟的觀念問題,4.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首先是小額付款的問題,政府應該著手發行實質的電子貨幣,這個電子貨幣就像萬用型的儲值卡一樣,坐捷運的時候直接就刷卡,上網購買報紙的時候,就輸入卡號及密碼,用完了即丟或有回收機再退個幾元,卡掉了,就像錢掉了,誰撿到就是誰的,(當然也可以送到警察局去招領),解決了小額付款的問題,網路生機必現。
頻寬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政府應不計任何代價,讓光纖到每個家庭,無論是輔助固網業者也好或是由政府來執行也好。第三個是新經濟的觀念推廣問題,既然稱為新經濟,必然不同於舊經濟,舊經濟很簡單,就是資本經濟,也就是利用資本的累積與結合來,若不能屏除這樣的中心思想,那絕對搞不出新經濟出來。
第四個智慧財產權的立法問題,智慧財產要有一個新風貌的定義,如今的智慧財產權的立法,簡直是令人動輒得咎,面對這樣多變的世界,根本無能力去規範,並且鼓動他人利用人類過去累積的知識,自己加以變個巧,就去巧取毫奪,而不願做知識的分享,這樣的智慧財產權法,會是一個新經濟時代讓社會願意創新的原動力嗎?
台灣,在過去或許經濟上創造了一些奇蹟,但這些成果,幾乎是血拼肉搏而來的,也賠上了台灣的一些好山好水,往後若台灣還要在全世界的新經濟舞台上展露手腳,那今日正是行動的契機,否則我們明日就是遠赴異鄉的台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