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的营业项目说穿了很简单,就是在大城市的公共场所(主要是电梯)安装上可以播放广告的LCD屏幕,向搭乘电梯的特定群众播放广告,概念相当简单,如今分众传媒的创办人江南春却已经名利双收,分众传媒于2005年7月成功于美国NASDAQ上市,以1.72亿美元的市值上市,当日收盘达到8亿美元,上市五个月后市值高达12亿美元,分众传媒如今将业务范围往各大城市拓展,包括台湾都有其子公司;除了公共场所的广告广告牌外,公共传媒亦积极拓展其它的广告业务范围,包括手机上的广告服务。
现阶段看来分众传媒相当成功,分众传媒靠着『分众化』的广告与『强迫性』的广告播送方式迅速崛起,分众传媒的广告模式提供了广告营销的另一种模式,迅速席卷了大陆地区,然而成功的因素却不见得是其所标榜的『分众化』的广告与『强迫性』的广告播送方式。
首先,仅仅靠区分场合的特性就要达到所谓分众化,似乎有些牵强,以多人同时观赏的广告模式而言,充其量仅能针对该场合可能的对象制播广告,提供一个额外的广告管道,分众的效率性有点夸大,举例来说,电视广告藉由节目的分众效果,就相当明显,一点也不输给分众传媒(如新闻时段播放汽车广告,、运动节目播放药品、饮料、球鞋等广告)。再者,强迫性的广告方式为其特点,但由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强迫性的广告将成本(被迫接受广告影音干扰)外部化,此成本远超过其它广告方式的成本(报纸、广播、电视等观众皆在预备接受文字、声音、影像的心理状态,突如其来的广告造成的成本较小,大部分在时间成本)。由此观之,与传统广告媒体相比(报纸、广播、电视),分众传媒对被广告者的成本偏高,对广告者的效益偏低,此种广告模式是否能长期维持其优势效果堪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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