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飛利浦與台灣光碟片廠商的CD-R碟片專利授權爭議,正式宣告協商破裂。中環、達信、錸德與精碟等台灣四大碟片廠商決定採取行動,以對付飛利浦不合理的權利金收取費用。四廠商透過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對外發表聲明,決採法律行動,要求飛利浦退還不合理收取之權利金,並賠償台灣廠商因不當授權合約所受到之金錢損失。
台灣所生產製造的CD-R及DVD-R碟片占全球八成產量,卻因技術專利多為飛利浦所把持,因此每年付出巨額權利金給與飛利浦,在碟片產業進入微利時代後,台灣廠商也苦不堪言。
2006年初,飛利浦宣布新授權模式,把CD-R權利金由原先每片0.045美元調降為0.025美元,表面上調降了44%,但飛利浦收取權利金仍佔出廠價的25%,業者的利潤都被權利金抽走。
台灣碟片廠雖曾透過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TISA)公開發表反對聲明,要求飛利浦調降權利金,無奈最後還是必須跟飛利浦簽署新的授權合約。台灣廠商不耐這種不平等條約,決定透過TISA發表聲明,宣布已委託律師,研究對飛利浦提出法律行動,要求該公司退還自廠商收取的不合理權利金,並賠償台灣廠商因不當授權合約所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