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飛利浦不合理之光碟片專利授權制度,台灣四大碟片廠商—達信科技、錸德科技、中環與精碟科技等廠商,經過與飛利浦多次斡旋宣告失敗後,再次委託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以飛利浦之專利授權制度涉嫌濫用市場地位及差別待遇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為由,於9月7日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遞交檢舉函。
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表示,目前台灣、中國、及印度為全球可錄式光碟片產品主要供應來源。台灣四家主要可錄式光碟片廠商認為,飛利浦仗恃其市場力量,向台灣碟片廠榨取不成比例之超高權利金,造成廠商不合理負擔,而飛利浦却未同樣向台灣的競爭者印度廠商等收取相同權利金,且飛利浦對與其有特別關係的廠商又完全未收任何權利金,造成整個可錄式碟片市場無法正常競爭,並剝奪台灣廠商與國際其他製造業者競爭之機會。
此外,飛利浦在去年就CD-R產品推出Veeza專利授權計畫,亦造成業者強烈反彈。因為根據此計劃,除權利金數額高達產品出廠價百分之三十以上外,廠商全部CD-R廠作業合法性皆陷於不確定狀態,且廠商因被迫使用飛利浦註冊商標,將造成出貨產品如未取得飛利浦公司專利授權,即構成商標之侵權廠商須另外承擔商標仿冒之民刑事訴訟風險。
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除希望公平會能儘速就飛利浦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做出處分,以整頓市場秩序外,呼籲飛利浦嚴肅面對其一意孤行所推行之不合理權利金及授權制度造成扭曲之市場狀態,並籲請飛利浦不要再殺雞取卵,剝奪台灣廠商之合理利潤及生存空間。台灣廠商在過去數年一直是飛利浦收取CD-R巨額專利權利金之主要來源,飛利浦有必要調整其授權制度,承認台灣產業對CD-R產業之貢獻,以求共存共榮。